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傳染病醫院建筑施工及驗收規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infectious hospitals
GB/T 50×××—20××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年××月××日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20×× 北京
前 言
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2004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定、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4]67號)的要求,規范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內外標準規范,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規范。
本規范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建筑;5.給水排水;6.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7電氣與智能化;8 醫療氣體;9 消防;10 工程檢測;11 工程驗收;附錄A 傳染病醫院建筑工程環境指標檢測記錄用表。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環東路30號,郵編:100013)。
本規范主編單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本規范參編單位: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員:
本規范主要審查人員:
目 次
1 總 則... 1
2 術語... 2
3 基本規定... 4
3. 1 材料和設備要求... 4
3. 2 施工要求... 4
4 建筑... 6
4. 1 一般規定... 6
4. 2 材料要求... 6
4. 3 施工要求... 7
4. 4 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9
5 給水排水... 10
5. 1 一般規定... 10
5. 2 材料要求... 10
5. 3 施工要求... 11
5. 4 分項工程驗收... 12
6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 14
6. 1 一般規定... 14
6. 2 材料和設備要求... 14
6. 3 施工要求... 15
6. 4 分項工程驗收... 17
7 電氣及自控... 19
7. 1 一般規定... 19
7. 2 材料和設備要求... 19
7. 3 施工要求... 20
7. 4 分項工程驗收... 21
8 醫療氣體... 23
8. 1 一般規定... 23
8. 2 材料和設備要求... 23
8. 3 施工要求... 24
8. 4 分項工程驗收... 25
9 消防... 27
9. 1 一般規定... 27
9. 2 材料和設備要求... 27
9. 3 施工要求... 28
9. 4 分項工程驗收... 28
10 工程檢測... 30
10. 1 一般規定... 30
10. 2 環境指標檢測... 30
11 工程驗收... 32
11. 1 一般規定... 32
11. 2 工程驗收... 32
附錄A 傳染病醫院建筑工程環境指標檢測記錄用表... 35
本標準用詞說明... 45
引用標準名錄... 46
傳染病醫院建筑施工及驗收規范前文請參考:
Contents
1. 0. 1 為使傳染病醫院建筑在施工及驗收中,貫徹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規范施工要求,統一驗收標準,以達到保證工程質量、保證安全、保護環境和節能、節材的目的,制定本規范。
1. 0. 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傳染病醫院建筑的施工和驗收。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了本規范的適用范圍是新建、改建、擴建的傳染病醫院。對于綜合醫院中的傳染病科,可以參照本規范執行。
1. 0. 3 傳染病醫院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由具有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專業資質的施工企業,按批準的文件和圖紙施工,施工人員均應經過與其所從事工作相適應的培訓及考核,特殊工種應持有上崗證,并應由具有專業監理資質的監理單位實行全過程監理。
2 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制訂詳盡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中各工種之間應密切配合,按工序施工。施工過程中需要修改設計時應由設計單位出設計變更,建設方和監理方應確認。對施工資料不完整的工程項目不應進行驗收。
3 分部分項工程或工程中的復雜工序施工完畢后,應進行中間驗收,中間驗收不合格的必須返工達到合格,并應記錄備案。
【條文說明】本條中的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起重工等。
1. 0. 4 建筑工程所用材料品種、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和設備。
1. 0. 5 本規范應與國家現行標準《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嚴格配套使用。
1. 0. 6 傳染病醫院建筑的施工及驗收,除執行本規范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2. 0. 1 傳染病醫院 infectious diseases hospital
診斷與收治患有國家傳染病法規定傳染病病種病人的??漆t院。
2. 0. 2 污染區 contamination zone
傳染病醫院建筑中被致病因子污染風險最高的區域。
2. 0. 3 半污染區 semi-contamination zone
傳染病醫院建筑具有被致病因子輕微污染風險的區域,是污染區和清潔區之間的過渡區。
2. 0. 4 清潔區 non-contamination zone
傳染病醫院建筑中正常情況下沒有被致病因子污染風險的區域。
2. 0. 5 篩查區 screening area
對病人進行初步預檢篩分的檢查區域。
2. 0. 6 接診區 referal section
接診區系指門診部內設立的辦理并接收包括由其他醫療機構轉診來的病人的部門。
2. 0. 7 負壓隔離病房 negative air pressure isolated ward
采用平面空間分隔并配置空氣調節系統控制氣流流向,保證室內空氣靜壓低于周邊區域空氣靜壓,并采取有效衛生安全措施,防止傳染的病房。
2. 0. 8 檢漏 leak test
檢測過濾器和機組部件泄漏的過程。
【條文說明】一般使用可光學粒子計數器以掃描的方式進行檢漏。
2. 0. 9 靜態 at-rest
潔凈房間已經建成,醫療設備已經安裝齊全但未運行,凈化空調系統運行正常,但無醫護人員操作時的狀態。
2. 0. 10 IT系統 IT system
電源系統的帶電部分不接地或通過阻抗接地電氣設備的外露導電部分接地的系統
2. 0. 11 竣工驗收 completed acceptance
施工單位施工完成、設備調試完畢、檢測和質檢部門質檢合格、資料完備后,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的最后檢查認可。
2. 0. 12 綜合性能評定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judgment
對已竣工驗收的傳染病醫院建筑的工程技術指標進行綜合檢測和評定。
3 基本規定3. 1. 1 傳染病醫院建筑所用材料和設備應有符合要求的合格證、檢驗報告,并在有效期之內。施工中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應有鑒定證書或試驗證明材料。
3. 1. 2 建筑工程所用材料和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建筑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的規定。
【條文說明】建筑材料的有害物質,是指甲醛、揮發性有機物、苯、甲苯和二甲苯以及游離甲苯二異氰酸酯及放射性核素等,其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18580~GB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D的要求。選用有害物質含量達標、環保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可以防止由于選材不當而造成室內空氣污染。
3. 1. 3 材料和設備進場時應對品種、規格、外觀和尺寸進行驗收。材料和設備包裝應完好,應有產品合格證書中文說明書及相關性能的檢測報告;進口產品應按規定進行商品檢驗。
3. 1. 4 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在運輸、保存和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上損壞、變質和污染環境。
3. 1. 5 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火、防腐和防蟲處理。
3. 2. 1 施工單位應按審定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并對施工全過程實行質量控制。
3. 2. 2 建筑工程施工中,嚴禁違反設計文件擅自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主要使用功能;嚴禁未經設計確認和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拆改水、暖、電、燃氣、通訊等配套設施。
3. 2. 3 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并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棄物、噪聲、振動等對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 2. 4 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規,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并應配備必要的設備、器具和標識。
3. 2. 6 管道、設備等的安裝及調試應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當必須同步進行時,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設備等的使用和維修。
3. 2. 7 施工環境溫度不應低于5℃。當施工環境溫度低于5℃時,應采取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
3. 2. 8 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護,防止污染和損壞。
3. 2. 9 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應按“先產品,后系統;先各系統,后系統集成”的順序進行。
3. 2. 10 所有穿防火墻和樓板的管道均應做套管,套管與防火墻和樓板之間、套管與管道之間應用不燃材料密封。